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

小紅帽的回憶 part 1&2




  昨天在新聞上看到,政府有新的政策,規定從今以後學校不得因為服儀問題對學生進行任何懲處,只能進行柔性的勸導勸說等等。

  結果我就這樣深深掉回了四五年前、高中生活的回憶裡面。

  高二那年我選上學校糾察隊大隊長,一整年值勤生涯,我們糾察隊最主要的業績來源就是服儀違規的取締。

  這個新聞,讓我一時之間百感交集,好幾次在臉書上打了篇幅不少的東西,但後來就是反覆地輸入、又刪除,輸入、又刪除 ......

  其實我就是很想用文字為當年的自己留下一些紀錄而已。但臉書也許觀眾最多,卻不見得是合適的地方。

  就寫在這吧。雖然是無聊的東西。

  因為不曉得會寫多少,所以姑且先放個part 1。





  我所說的都是當年的情況。畢業以後,我還未曾回學校過,也沒有和學妹們連絡;所以我並不曉得現在制度如何。

  

  當年學校規定一年級每一個班至少都要有十個同學參加糾察隊的甄選。學校糾察隊的編制是十個幹部,九十個隊員,全校二十一個班級送來兩百多位學妹,有一半的人會留下來當糾察隊員。

  每一個隊員都會有自己的一面名牌。幹部是紅色的,隊員是藍色的。

  高一時,我是代一個不想要參加糾察隊、但不小心抽籤抽到要去甄選的同學去參加的。我沒有預期會發生什麼事情,也沒有主動去了解這個團體的任何事情。在甄選的那幾個禮拜,我每天都很乖地準時到集合地點參加訓練,很乖地把上衣襯衫紮進去褲子裡,很乖地把耳環拿下來,很乖地穿著一雙白色的布鞋,很乖地連手環項鍊、任何飾品都沒有帶。

  去練習一些,很有精神的、整齊一致的,「立正!敬禮!禮畢!稍息!」

  超無聊。

  但是很意外地,第一天練習完、解散的時候,我和神情嚴肅到臭的學姊糾察們,拿了一張幹部甄選的報名表。

  表單上面除了要填寫基本資料,還要勾選,想甄選「大隊幹部」或者「分隊幹部」。一百人的糾察隊總共分成三個分隊,各自有自己的分隊長和副分隊長。大隊幹部則是大隊長和三位副大隊長。

  後來,學姊跟我說,我是交回來四十幾張單子裡面,唯一只勾「大隊幹部」這欄的人。

  面試的時候,學姊也老實不客氣劈頭就問我,為什麼只想當大隊長。

  我跟她說,我想要挑戰。

  往後那一年,糾察隊的確給了我許許多多的挑戰。

  遠遠多過我預期的。遠遠超過我以為我能承受的。

  交接典禮上,我披上大隊長的值星帶,穿著整套裝備,站在卸任與上任,加起來總共兩百位糾察隊員面前,對學校的主任教官敬禮的時候,我忽然意識到自己擔下了一個相當可怕的責任。

  
***


  我們學校的糾察隊負責的事情相當多。服儀違規只是其中一項業績通常比較好一點的業務而已。也要指揮交通,維持學校大型活動的秩序,外借考場的時候負責考生服務隊,教官室臨時工,升旗活動的守門人員(負責抓升旗遲到的人)等等。

  應該還有更多事情的。重點是,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糾察隊對我來說,早就超越這些瑣碎事情的回憶和意義了。

  但老實承認,一方面也是因為作大隊長,大部分的事情都不會直接接觸。我負責學校、教官和學姊們這些「上司」與糾察隊之間的聯繫,負責決定勤務的處理方式,負責所有臨時交辦和突發狀況的應對。 

  負責處理幹部與幹部之間,幹部與隊員之間,隊員與隊員之間的衝突。

  負責消弭歷任糾察累積下來、三個分隊之間的惡性競爭。

  負責承擔學姊們施加的壓力。

  負責每一個禮拜四早上,和全隊一百個人的匯報閒談。  

  負責被嚴厲的教官和學姊罵到掉眼淚,擦乾眼淚回糾察辦公室和大家輕描淡寫。

  哈哈,也沒有那麼誇張啦。

  我只是記得,那時候在當大隊長的我,心裡面抱持著最重要的信念就是保護。

  還沒有上任之前,因為我的粗心大意,我曾經被教官罵到當時玻璃心的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教官覺得很無奈,但她沒有退讓,堅守自己訓誡的立場。其實只是小事情,但才十六歲的自己,生活中只有學校的自己,什麼樣的小事情都會不小心看得很嚴重。

  擦乾眼淚,坐在教官室外面走廊石椅上,我面無表情地坐著,試著平復心情,等著待會學姊來帶我回辦公室練習值第一次的勤務。

  突然有個制服和我一樣,都只有一條紅緞帶的同學(我們學校是以制服口袋上紅色緞帶的數量代表年級)經過,眼神與我對上的同時,她竟停下了腳步,對我點了點頭。

 「大隊長好。」她很認真地說。

  我還來不及反應過來,她就走了。

  我當場傻在那裏,震驚地說不出話來。

  不遠處我看到學姊,對我勾勾手指,我聽話地趕緊走上前去。

 「已經有人認得出妳了啊。」她說。

 「嗯。看來是這樣 ......」

 「責任感要拿出來了吧。」她轉身邁開步伐,示意我跟上,「隊員們現在看到妳的頭銜就會很尊重妳。但往後,就要看妳的行為了。」

 「但是,對我說大隊長好,也太誇張了 ......」我搔搔頭。

 「超誇張啊。」她笑說。「妳看妳要怎麼報答。」 

  我不知道我要怎麼報答。

  但往後那一年,隊員永遠是我的第一優先。

  誰在外頭值勤受了委屈,誰在值勤工作上有問題,誰在自己的生活和活動上和糾察活動有難以抉擇的衝突 .......

  我也不想讓教官或學姊,越過我,去向我的隊員施加任何形式的壓力。

 「什麼事情衝著我來就好。」

  後來,這句話我常常說。

  蠢笨的我,當時只想得到這種方法去報答他人無以回報的信任。

  好多事情我都不忍心讓隊員去作,常常被幹部念我心太軟。

  而這九個與我並肩作戰的幹部夥伴,又是另外一份我難以回報的恩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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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帽的回憶 part 2



  高中生活有大半部分都是糾察隊,現在想一想,好像也是挺魯的。

  畢竟糾察隊講究的就是一板一眼、不可以有灰色地帶的榮譽、責任和紀律啊。

  而現在越來越不流行這些東西了。責任、榮譽、紀律。

  也沒有甚麼不好。

  雖然我不是那種「規則就是要拿來打破的!」一派外向的人,但我骨子裡天生叛逆,別人越是要我去做的事情,我的警覺性就會越大,越想要唱反調。

  但校規這一類東西,我很少真正放在心上。我覺得這就是一套讓自己能快速融入團體的方法。剛進高中的時候,各種校規和習慣,聽學姊們說過之後,我也都乖乖執行著;但偶爾也是會想要偷懶,想要戴個耳環,想要午休的時候,偷偷離開座位。

  只是剛好高二那年當糾察,所以不能有這些偶爾而已。

  卸任之後,高三水深火熱的生活,我又了解糾察的規定,這些偶爾就也悄悄增加了一些頻率次數。

  我真的會在意這些服儀規定嗎?

  如果去問當時高二、作大隊長時候的我,也許是猶豫了一會,然後說是吧。

  但我知道我不在意。

  因為我覺得最重要的永遠是人,不是身上那些衣服外表;最重要的是面對自己責任的態度,不是偶一為之的小偷懶小僥倖被逮個正著以後有汙點和嫌疑。

  看到新聞說服儀違規不得懲處,我想到那群小紅帽們。(糾察隊執勤時會戴紅色帽子,小紅帽遂成俗稱)

  我忽然很心疼他們在學校裡,恐怕不知道如何自處的尷尬心情。

  但也沒有機會安慰到別人吧。何況,每一代、每一屆都有自己的特別的立場和情況,我雖然是學姊,也不見得會有能幫得上忙的地方。

  如果換作是我任內遇到這樣的情況呢?



 「老大,我明天可以穿這雙鞋子值勤嗎?」

  我忽然想到有一次副大隊長這樣問我。

 「這雙不是帆布鞋,沒差吧。」我疑惑道。糾察隊只有明文規定不能穿帆布鞋值勤,出於某種我也不懂的原因。

 「我去年新訓的時候,被學姊說這雙鞋子顏色太鮮豔了,不能穿去執勤。」副大隊長笑說。
 
 「天啊。」我瞠目結舌。「沒關係啦,妳穿吧。」

 「真的嗎?我不會被罵吧?」

 「要罵來罵我。但我還是會讓妳穿。」我想都沒想,卻斬釘截鐵。

  後來她再也不用拿第二雙鞋子來辦公室,在值勤的時候換穿了。

  有什麼差別嗎?我也忘了。看來是沒有吧。

  制度、規則、習慣都會一直改的。只要時間持續在走。

  作大隊長作得再怎麼習慣,總有一天也是要卸任,把值星帶交給下一個人。



  事情不斷再變動,謹守著不變的規則不見得就代表紀律和傳承。

  出於我自己的選擇,我決定遵守,或者不遵守,心安理得就好。叛逆不是穿幾個耳洞就能學來的把戲,乖巧也不是把衣服紮進去褲子就能散發出來的氣質。

  糾察隊這面名牌,過了這麼多年,對我留下來的意義是底下那一個名字所乘載著的回憶,而不上上面那個頭銜曾經給過我幾支大功小功。

  更不是代表我有多麼愛我的學校。

  也不可能等於我就是一個合群有禮謙卑恭謹的人。

  糾察隊一身裝備並不是束縛住我這個人的韁繩,我只是曾經與糾察站在一起罷了。

  我牽著她的手走在校園裡,聽她的話走在她規定的方向。偶爾我會拉著她偏離一點正軌。

  然後升上高三,我把她的手遞給下一個學妹。

  如今國家政策改變,她會不會變得無所適從了呢?

  我只希望,在這一年負責牽著她的糾察大隊長,能夠堅定地把手握好,走在自己選擇的道路上。

  規定是規定,但在自己心裡面想怎麼做?能怎麼做?是不是有能力做得徹底?

  這些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被打,至少要站穩。如果有錯,就老實承認。

  反正這些東西,責罰、或者榮譽嘉獎,就和那件制服,和那身裝備一樣。

  遲早有一天,都要變得不合身,只能拿來放在櫃子裡,漸漸沾上灰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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